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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“十二五”期间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“方便旗”船舶清单的通知

财关税〔2013〕48号
2013-08-28
发文机关: 其它文件类别: 通知
标 题: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“十二五”期间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...发文字号: 财关税〔2013〕48号
发布日期: 2013-08-28成文日期: 2013-08-28

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“十二五”期间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“方便旗”船舶清单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,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各直属海关:

根据《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“十二五”期间中资“方便旗”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关税[2011]63号)的规定,经审定,“十二五”期间第二批共有14艘中资“方便旗”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,具体船舶清单附后。享受优惠的船舶应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55号)及相关规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。

附件: 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“方便旗”船舶清单.docx

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

2013年8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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